低糖、無糖、低鈉、高纖有法定門檻嗎?香港營養聲稱解碼
「無糖」不等於化學上完全沒有糖,「無添加糖」亦不等於低糖;「較低鈉」是跟另一款食物比較,「低鈉」則要符合固定門檻。包裝正面只差一兩個字,判讀方法可以完全不同。
香港的營養聲稱主要分為兩類:一類描述食物本身含量,例如低糖、無糖、低鈉、膳食纖維來源及高纖;另一類把同類食品或同一食品的不同版本作比較,例如較低糖、減鈉或增加纖維。本文集中解釋這些字眼的香港規則,並提供一套在貨架前可實際使用的檢查流程。
最後更新:2026 年 8 月 13 日(香港時間)

本文只供一般食物標籤閱讀參考,不是法律、醫療或個人營養建議。產品配方和標籤可更改;購買時應以手上適用於香港的完整標籤為準。糖尿病、腎病、高血壓、孕期、兒童或其他治療飲食,應按醫護或註冊營養師的個別建議處理。
30 秒門檻表
以下數值是香港《食物及藥物(成分組合及標籤)規例》附表 8 的主要條件。每100克適用於固體,每100毫升適用於液體;不能把包裝自訂的一小份直接當成法定分母。
| 包裝聲稱 | 香港主要條件 |
|---|---|
| 低糖/少糖 | 每 100 克固體或 100 毫升液體,糖不多於 5 克 |
| 無糖/不含糖/零糖 | 每 100 克固體或 100 毫升液體,糖不多於 0.5 克 |
| 低鈉/低鹽 | 每 100 克固體或 100 毫升液體,鈉不多於 120 毫克 |
| 很低/極低/超低鈉 | 每 100 克或 100 毫升,鈉不多於 40 毫克 |
| 無鈉/不含鈉/零鈉 | 每 100 克或 100 毫升,鈉不多於 5 毫克 |
| 膳食纖維來源/含纖維 | 固體每 100 克不少於 3 克;液體每 100 毫升不少於 1.5 克 |
| 高纖/含豐富膳食纖維 | 固體每 100 克不少於 6 克;液體每 100 毫升不少於 3 克 |
| 較低/減少糖或鈉 | 跟同量的同一食品不同版本或相似食品比較;相對差至少 25%,亦要達到指定絕對差 |
| 無添加糖 | 沒有一個等同「無糖」的固定數值門檻;表示製作時沒有加入糖或含糖配料來增加甜味,但產品仍可有天然糖 |
最容易記的一句是:先分清「固定門檻」、「跟另一款比較」,還是「描述有沒有添加配料」,再看營養標籤。
三步分清包裝正面的字眼
第一步:它在說「含量」,還是在「比較」?
「低糖」「無糖」「高纖」描述產品本身,屬營養素含量聲稱;只要使用同義字眼或符號表達類似意思,也要符合相應條件。
「較低糖」「減鈉 30%」「更多纖維」則是營養素比較聲稱。它不是說產品已經低糖、低鈉或高纖,只是說它跟指定參考食物有差距。例如由每 100 克糖 20 克減至 14 克,雖然減了 30%,14 克仍高於「低糖」的 5 克門檻。
「無添加糖」「少甜」「微甜」描述配方或味覺,不等於香港附表 8 內的低糖、無糖門檻。它們仍必須真確、不具誤導成分,但消費者不能單靠這些字眼判斷實際糖量。
第二步:找出法定比較基準
低糖、無糖、低鈉和高纖的門檻按每 100 克或每 100 毫升計,不按商戶自行設定的每份計。若營養標籤只列每份資料,可先換算:
每100克數值 = 每份數值 ÷ 每份克數 × 100
液體同理,以毫升計。若包裝寫每份 20 克含糖 1.2 克,換算就是 1.2 ÷ 20 × 100 = 6 克/100克,因此不能單憑「每份只有 1.2 克」推斷它符合低糖門檻。
需要完整換算方法,可看零食營養標籤份量計算器。
第三步:聲稱合格後,再看全包和其他營養素
一款飲品可符合無糖門檻,但仍可能含甜味劑、咖啡因或酸;一款高纖餅乾亦可能同時含較多糖、鈉、飽和脂肪和能量。營養聲稱只回答一個特定問題,不是整體健康評級。
實際選購時至少再看:
- 全包有幾多份,以及你會吃多少。
- 每 100 克/毫升的糖、鈉、總脂肪和飽和脂肪。
- 配料表、致敏物提示和甜味劑。
- 產品是否真的屬同類食品,食用方式是否相近。
「無糖」為甚麼仍可見到 0.5 克?
香港「無糖」「零糖」「不含糖」的條件,是每 100 克或 100 毫升糖不多於 0.5 克,而不是實驗室檢測必須等於絕對零。這個容許門檻也不代表一整包一定只有 0.5 克:若大包裝重 300 克,按上限推算,全包仍可接近 1.5 克糖。
此外,糖只是營養標籤中碳水化合物的一部分。無糖糖果、威化或朱古力仍可含澱粉、糖醇或其他碳水化合物,也可能有能量。想了解糖醇及過量食用的腸胃反應,可參考木糖醇、山梨糖醇與麥芽糖醇指南。
「無添加糖」跟「無糖」差在哪裏?
食安中心解釋,「無添加糖」一般表示製作過程沒有加入糖或含糖配料來增加甜味;食品本身仍可有天然存在的糖。果汁、奶類、水果乾和含乳糖配料都是常見例子。
在香港營養標籤制度的常見問題中,「不添加……」本身不視作附表 8 的營養素含量聲稱,因此沒有一個自動等同無糖或低糖的數值門檻。不過,字句仍須真確和不具誤導性。食安中心過往研究便曾指出,若配料中的奶末含玉米糖漿固形物、植脂末含葡萄糖漿,卻突出標示「無糖添加」,可能誤導消費者。
看到「無添加糖」時,用兩個位置核對:
- 營養標籤的糖:回答產品實際有多少糖。
- 配料表:查看有沒有砂糖、蔗糖、葡萄糖、果糖、蜜糖、糖漿、濃縮果汁等甜味來源。
若產品使用甜味劑,香港標籤一般須列出其作用類別和名稱或識別編號。「沒有添加糖」也不自動等於「沒有添加甜味劑」。
「較低糖」「減鈉」要同時過兩關
香港的營養素比較聲稱不是只看百分比。糖和鈉的比較要符合以下原則:
- 比較同一食物的不同版本,或相似食品。
- 以相同食物量比較。
- 包裝附近要交代參考食物及差額。
- 相對差不少於 25%。
- 絕對差亦要達標:糖每 100 克/毫升相差至少 5 克;鈉每 100 克/毫升相差至少 120 毫克。
糖的例子
普通版每 100 克含糖 20 克,改良版含 14 克:
- 絕對差:
20 - 14 = 6 克 - 相對差:
6 ÷ 20 × 100% = 30%
兩項都達到最低差距,才有條件作較低糖的比較聲稱。可是改良版仍有 14 克糖/100 克,並不符合「低糖」的 5 克門檻。
如果普通版 8 克、改良版 4 克,相對減少 50%,但絕對只差 4 克,未達糖的 5 克絕對差條件。不能只用一個漂亮百分比作判斷。
鈉的例子
普通版每 100 克含鈉 600 毫克,改良版含 420 毫克:差 180 毫克,即 30%,兩項最低差距均達到。不過 420 毫克仍遠高於低鈉門檻 120 毫克/100 克,所以「減鈉」不等於「低鈉」。
低鈉、低鹽是同一門檻嗎?
香港營養標籤以鈉為指定營養素;「低鹽」聲稱亦按鈉含量判斷。低鈉/低鹽的固定門檻是每 100 克或 100 毫升不多於 120 毫克鈉。
鈉不只來自餐桌鹽,也可來自豉油、味精、膨脹劑及其他含鈉配料。食安中心提供的簡單換算是:
鹽重量 ≈ 鈉重量 × 2.5
因此 120 毫克鈉約相當於 300 毫克鹽,但法定營養聲稱仍要看鈉,不應自行把配料表中的「沒有加鹽」當成「低鈉」。更深入的實際每包計算可看兒童零食鈉含量指南。
「纖維來源」和「高纖」不是同一級
膳食纖維有兩級常見聲稱:
| 食物形態 | 纖維來源/含纖維 | 高纖/含豐富纖維 |
|---|---|---|
| 固體 | 至少 3 克/100 克 | 至少 6 克/100 克 |
| 液體 | 至少 1.5 克/100 毫升 | 至少 3 克/100 毫升 |
若標籤或廣告對膳食纖維作營養聲稱,營養素表亦應列出膳食纖維含量,讓消費者核對。高纖不是低糖、低脂或低鈉的同義詞,也不代表可以忽略全包份量。
「更多纖維」屬比較聲稱:相對差至少 25%,絕對差亦要達到「纖維來源」的最低量,即固體每 100 克至少相差 3 克,液體每 100 毫升至少相差 1.5 克。
進口日韓包裝要留意哪張標籤?
日本、韓國和香港對糖、碳水化合物、比較聲稱及數值修整的規則未必相同。日文 糖質 不可直接當作香港營養標籤的「糖」,海外正面 zero 或 off 字眼也不應只靠翻譯便套用香港門檻。
同一包產品若有原產地標籤和香港加貼標籤,先找出哪一張適用於在港出售的產品,並以相同基準核對營養數值。兩張資料互相矛盾、貼紙遮蓋關鍵資料或無法辨認時,應向進口商或商戶查詢。日文、韓文配料及致敏物可配合日韓進口零食標籤指南閱讀。
貨架前檢查清單
- 圈出正面字眼:低、無、零、較低、減少、來源、高、無添加。
- 分類:固定含量聲稱、比較聲稱,還是配方/味覺描述。
- 看每 100 克或 100 毫升,不先看最細的一份。
- 比較聲稱要找參考食品、相同比較量、百分比和實際差額。
- 無添加糖要同時看糖數值與配料表。
- 計算你實際會吃的全包或多份攝取量。
- 最後再看其他營養素、致敏物和食用場景。
常見問題
「零糖」是否可以完全沒有糖但很高澱粉?
可以出現。香港無糖門檻只針對「糖」含量,不等於總碳水化合物、澱粉和能量全部為零。仍要看碳水化合物、每包份量及配料。
「少甜」是否等於低糖?
不是。「少甜」「微甜」偏向味覺描述,沒有自動套用低糖的 5 克/100 克或毫升門檻。味道不太甜也可能來自酸味、香料或配方平衡,應直接看營養標籤。
「無添加蔗糖」是否等於無添加任何糖?
不一定。它只點名蔗糖,產品仍可能使用葡萄糖、果糖、蜜糖、糖漿、濃縮果汁或其他甜味來源。要讀完整配料表和糖含量。
「減糖 30%」是否一定比低糖產品少糖?
不是。減糖是相對比較;低糖是固定門檻。由 20 克減至 14 克符合 30% 差距,但仍比每 100 克只有 5 克糖的低糖產品高。
一款零食寫高纖,是否適合每日大量吃?
不能只憑高纖判斷。查看糖、鈉、總脂肪、飽和脂肪、能量和實際食量;突然大量增加纖維亦可能令部分人腹脹或腸胃不適。
網店頁面寫低糖,但實物沒有這個聲稱,信哪個?
以適用於香港的實物完整標籤核對,並向商戶查詢網頁是否過時。營養聲稱可出現在標籤或廣告中,不應跟產品實際資料矛盾。
總結
看營養聲稱,不要把所有「少、低、無、減」混成一類。低糖、無糖、低鈉、無鈉、纖維來源和高纖都有每 100 克/毫升門檻;較低糖、減鈉和更多纖維則要有合適參考食品,同時滿足相對及絕對差距;無添加糖只描述製作時有沒有加入增甜用的糖或含糖配料,不保證產品本身低糖。
最穩陣的次序是:讀正面聲稱、找法定分母、核對營養標籤、再計全包份量。聲稱可以幫你縮窄選擇,但不應代替完整標籤。